缴交平台使用费过渡期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/08/06 15:12:49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管理员

1、平台对用户的好处

优势一:货款查询,向用户提供e_PO,e_GR,e化货款查询(在线查询采购方的货款支付状况)、e化对账(用户同采购、经管人员在线对帐)、电子数据传输、e化直连开票(用户财务人员直连“金税三期”数据平台开具发票)等平台服务,缩短用户的收款周期、降低用户法人的财务作业成本,增加用户法人和采购方各法人之间结算透明度,提高对账效率和回款时效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优势二、将发票相关信息通过IT技术传回购买方法人的ERP业务系统,防止发票遗失。

优势三、异常管制:对已经开具未立账的异常发票管制,杜绝发票未及时立账造成用户法人货款损失,确保帐务完整性。

2、历次收费提示

2-1、培训课程:2017年10-12月期间在采购方的IE学院对各供应商用户培训时,已经提及IT单位收费一事,可在门户网站的“下载中心”中查询当时的课程讲义。

2-2、平台上线连络单:2017年11月16日连络单第七条,对用户的收费标准另行发文规定,也可在门户网站的“下载中心”中查询当时的平台上线连络单。

2-3、收费连络单:2018-6-26公告在门户网站的首页。

2-4、收费标准:2018-7-20 公告在门户网站的首页。

3、缴费进度

截止至2018年8月3日,已在线签约用户约500余家,并采用在线支付、或线下支付的方式缴交了平台使用费。

4、收费单位

平台使用费的收费单位分别为钜亿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简称钜亿科技)、深圳百望富鸿互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(简称百望富鸿)、北京富象慧链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富象慧链)。

5、收费时段

本次收费时间段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,按年一次性收取平台技术使用费,收费金额为含税金额。

6、发票开具

6-1、收件人信息:已缴平台使用费的用户,请在“支付接口软件”中填写准确的收件人姓名、手机号码、邮件地址,以方便IT单位(钜亿科技、百望富鸿、富象慧链)客服部门邮寄发票给用户。若较长时间未收到发票,用户也可连络对应的IT客服单位查询发票开具状况。

6-2、发票类型:按年一次性缴交平台使用费,用户可以向IT客服单位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分月缴费的,用户仅能申请开具国税普通发票、或国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
7、过渡期

协同服务平台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收取平台使用费,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过渡期,缴费期间系统功能可正常使用,各用户单位应加快在此期间缴交平台使用费。逾期仍未缴交平台使用费的用户法人,IT单位将依供应商代码分别关闭在线货款查询、在线对账、开具发票等功能,请注意。谢谢!